十天了
感覺愈來愈辛苦

很奇怪呢...
擺爛的人往往都可以不用負擔責任嗎?

朋友的情況
一樣是工作
有人可以因為擺爛換到比較輕鬆的部門
原因是公司不會輕易辭退一個人
所以只好把擺爛的人換到不會影響大局的部門
那這樣子說來
認真工作的人都叫做自作自受了嗎?
因為認真工作,所以活該去頂替別人的爛攤子嗎?

一樣是工作
太年輕沒經驗不能太要求
這是理由還是藉口?
認真工作的人活該得去收拾殘局?

十天了
到現在還在收拾別人的殘局
不斷地為了不是自己的錯誤而道歉


怎麼每次都是擔任救火隊一角呢

每天的自己都好像分裂成兩個人
一覺醒來就想到公司
現在接電話之前還得先遲疑3秒鐘
之前的地方訓練得好
電話接太多
所以習慣很難改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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